众力资讯网

河南,男子全家在外打工,家中无人,可他家院里的柿子树却长势喜人,秋季硕果累累。年

河南,男子全家在外打工,家中无人,可他家院里的柿子树却长势喜人,秋季硕果累累。年年无人采摘,村民们便谁喜欢吃谁就来摘,成了大家的共享水果。谁知,一女子上树摘柿子时不慎坠落,摔成盆骨骨折,住院治疗花了20000多元。她的丈夫竟找男子,要求索赔全部医疗费。男子惊愕不已:我常年不在家,也未邀请任何人去摘柿子,怎么能赖上我呢?女子家人不依不饶找来调解员。最后男子拿出10000元,这事才算平息!这事传出来后,引起众网友愤愤不平! 一个普通的村落里,老李家的那棵柿子树,便是秋日里最惹眼的景致。 这棵树栽下已有二十余年,是老李年轻时亲手种下的,如今树干粗壮,枝桠舒展。 一到深秋,橙红透亮的柿子便挂满枝头,像一串串小灯笼,把整个农家小院衬得暖意融融。 可老李和妻子为了生计,早早便去了南方打工,常年不在家,一年到头也就春节回村待上几天。 院子久无人居,门锁早已锈迹斑斑,唯有这棵柿子树,无人浇水施肥,却凭着顽强的生命力,年年枝繁叶茂,果实压弯了枝头。 熟透的柿子无人采摘,在秋风里轻轻摇晃,甜香飘出老远。 久而久之,老李家的柿子树一成熟,大家便心照不宣的前来采摘,成了他们的“共享果树”。 没人去特意告知老李,也没人觉得这是不妥之事,在淳朴的村民心里,远在他乡的邻居,不会计较这几个果子,毕竟这么好的果子烂在树上太可惜! 这日,同村的王某干完农活,路过老李家院子,看到黄灿灿的柿子,便想着摘几个回家给孙辈尝尝。 万没想到,王某脚下踩着的一根细枝突然打滑,她惊呼一声,身子一歪,便从两米多高的树上重重摔落在地。 剧烈的疼痛瞬间席卷全身,王某躺在地上动弹不得,邻居们闻声赶来,急忙联系家人将她送往医院。 一番检查下来,结果她被摔成盆骨骨折,后续治疗、住院、康复,前前后后一共花了20000多元医药费。 王某的丈夫看着卧床不起的妻子,又心疼她又心疼钱,思来想去,他觉得这事的根源在老李家的柿子树,于是径直给在外地打工的老李打电话,劈头盖脸地一通数落,并要求他赔偿妻子全部医疗费。 老李一听懵了:我常年不在家,家里柿子树这些年的柿子都是大家去摘着吃,我也从来没要过一分钱,凭啥有事了找我要钱? 再说了,我也没邀请过任何人来摘柿子,怎么能赖上我呢? 老李觉得王某丈夫就是蛮不讲理,是讹人!坚决拒绝了他的赔偿要求。 可王某一家不依不饶,说老李不给钱这事没完,然后竟找来调解员,坚持让老李赔偿20000医药费。 往日和睦的邻里关系,瞬间闹得不可开交,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在调解员耐心劝解调和下,老李心里的委屈渐渐平复。 他想起自己常年在外,老家的房屋、田地,都是邻里们帮着照看,这份邻里情分,远比金钱更珍贵。 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若是因为这点事闹得老死不相往来,实在得不偿失。 思前想后,老李主动松口,表示出于邻里情谊,愿意承担一半的医疗费用。 王某一家见老李态度诚恳,并非推卸责任,也意识到自己私自爬树摘果的不妥,不再坚持全额索赔。 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老李递上了10000元现金,王某的丈夫也连连致歉,为之前的冲动言语道歉。 两家人心头的疙瘩就此彻底解开,往日的隔阂烟消云散,握手言和。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是受害人主动爬树、自身失足摔伤,并非树木或果实直接致害,故不适用过错推定。 ​ 树主常年在外务工,未邀约、未组织、未获利,对村民私自摘果不知情、未默许,已尽到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 ​ 柿子树为正常生长的林木,无明显安全缺陷,树主无故意、无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树主出于邻里情谊自愿承担10000元,属于道义补偿,并非法定赔偿义务,不代表法律认定其有过错。 这事一传出,轰动了众网友。大家议论纷纷,意难平。 有人说,因树主不在家,柿子树属无人看管状态,偷摘柿子需爬高,风险只能由摘柿人自担,摔伤或摔死都有可能,这种严重后果不知情的树主是承担不起的。所以,调解员让树主赔偿是错误的。 有人说,树主未从柿子树得到实际收益,不应赔偿。柿子树主人不在家,未经主人同意,存在偷盗行为。 还有人说,没是非观,社 会就会发生混乱,生活中没了底线,就会激发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只有黑白分明,界限清楚,才能给社会带来和谐安宁。 对此您觉得老李应该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