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陕西渭南,男子去一公司谈项目,告诉对方自己有高血压,吃饭时,无人劝酒,结束时男子主动抿了一口啤酒表示感谢,次日,男子竟在酒店意外身亡。家属将3名同饮者和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43万,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2023年5月16号1点左右,酒店工作人员去房间询问客人吴某,还续住吗? 一进屋发现吴某躺在房间地上,工作人员吓坏了,赶紧打了120。 经过一番抢救,可还是没能挽回吴某的生命。 某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写着,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 吴某的家属后来也出具了申请书,说排除刑事案件,不做尸体解剖。 随后,吴某家属把3名和吴某一起喝酒的人还有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43万余元。 原来,2023年5月15号那天,吴某来到了某公司谈项目。 这公司工作人员挺热情,上午11点左右就给他在酒店订好了房间,让他先安顿下来。 下午,吴某在公司里考察了一番,对项目情况有了个大概了解。 到了傍晚5点来钟,公司负责人带着员工,还有其他几位客户,一共9个人,浩浩荡荡地前往一家餐厅吃晚饭。 进餐厅前,吴某特意跟公司负责人说:“我患有高血压,这酒可喝不得啊。” 公司负责人一听,心里有数了,就没让人带酒。 吃饭的时候,公司的工程师要了三瓶啤酒,也就三四个人分着喝了喝,最后连两瓶都没喝完。 席间,大家知道吴某有高血压,谁也没劝他喝酒,气氛弄的挺融洽。 眼看着饭吃得差不多了,吴某心里过意不去,想着得表示表示感谢呀。 于是,他给自己那个小玻璃杯倒了大概三分之一的啤酒,轻轻抿了一口。 这口酒下肚,大家也没太在意,毕竟量实在太少了。 晚上8点左右,公司安排人把吴某送回了酒店休息。 谁能想到,第二天下午1点左右,吴某就出事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吴某家属悲痛万分。他们觉得,同饮的那些人还有涉事公司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其实,大家出来吃饭,本就是想交流合作,谁也不想出这样的事儿。吴某家属心情能理解,毕竟亲人突然离世,肯定接受不了,想找个说法。 但咱得讲道理,不能因为悲痛,就随意把责任推给别人。 吴某提前就说了自己有高血压不能喝酒,大家也都记在心里,没人劝酒,连敬酒、灌酒这些行为都没有。 而且,吃完饭之后,还安全地把吴某送回了酒店,这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要判断同饮者和公司是否担责,关键看他们有没有过错以及行为和吴某死亡有无因果关系。 同桌的人真的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明明知道吴某有高血压,全程没人劝酒,连酒都是吴某自己主动倒、自己抿了一小口。 吃完饭后,大家还安安全全把他送回酒店休息,该做的都做到位了,已经尽到照顾义务了。 而且,吴某自己呢,在饭快吃完的时候,主动抿了一口酒,这完全是自愿行为。 从医学角度看,死亡证明上也没写是因为喝酒才导致呼吸心跳骤停,也就是说,没办法证明吴某的死和这一口酒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吴某家属的诉求。 吴某家属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以后参加聚餐啥的,要是知道有人身体有特殊情况,千万可别劝酒。 要是自己身体有毛病,也得管住自己,别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就做出可能危害健康的事儿。 毕竟,健康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别因为一口酒,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