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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租了一套房,为了冲抵房租,女子便邀请一些女技师到租住处为男客户服务,

重庆,一女子租了一套房,为了冲抵房租,女子便邀请一些女技师到租住处为男客户服务,每次服务自己仅收10块钱,结果在挣了560元之后案发,最终,这560元不仅被没收,而且还额外罚了1500元,甚至还被判了刑。网友:为了这区区几百元值得吗? 据悉,25年的时候,女子郑某租了一套房子,虽然房租比较低,但是因为郑某没有正式的工作,即便房租低自己也是捉襟见肘,于是,郑某想到了之前从事有偿亲密行为的朋友吴某、杨某等人。 在5月到10月之间,吴某和杨某多次带着男客户到郑某的租住处从事不法交易,每次郑某都收取10块钱,有的时候还会多收一些,比如30、50元之类的。 就在10月中旬,郑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归案后,郑某承认期间一共赚了560元,对此自己也是认罚。 然而,有网友却表示,7个月的时间赚了500多,这笔钱能干什么,还不如去工地搬砖,两天就回本。 也有网友说,赚了560元,按照最低10块提成,就是56个人,但是其中有30、50的,如果是50的,也就10个多点的人,也不算多,怎么能坐牢呢? 还有网友说,别看这560块钱,有的人几块钱都能撑一个周,你说560元多不多。 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560元,而在于郑某至少让十多名男性和吴某和杨某进入自己的租住处从事不法交易,因为这种行为非常隐蔽,因此,带来的隐患也是很大的。 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容留只要有2次,就要按照犯罪处理,所以,10次多不多?50次多不多?即便只是赚取了五六百元,但是容留的次数多了,同样也构成犯罪。 就本案来看,郑某的行为是构成容留卖Y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Y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郑某至少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郑某情节相对较轻,而且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没收违法所得560元,并处以1500元罚金。 但是,对于吴某和杨某以及其服务的男顾客来说,这些人的行为其实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只是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及罚款5000元的处罚,而不是像郑某一样被刑事处罚。 因为是在5月到10月之间提供的违法服务,而警方抓获郑某又是在10月份,所以,这些参与违法的人员都要被行政处罚,没有人因为时效的问题而躲过处罚。 当然,对于房东来说,如果房东不知情,自然也无需担责,但是,如果房东知道郑某租房是用来从事违法行为的,那么房东也要面临行政处罚。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