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最高院案例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不能要求分配合伙利润 申请人作为合伙人:起诉请求解

最高院案例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不能要求分配合伙利润 申请人作为合伙人:起诉请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合伙关系并分配合伙利润,但双方之前并未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且因申请人未实际参与管理合伙事务,无法提供合伙之间的相关资料,导致鉴定机构对本案合伙财产的盈亏无法鉴定,应由申请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