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2026 年 3 月 16 日,西安中院的终审判决,让一场持续 15 个月的职场纠纷尘埃落定。 24 岁的张女士,2023 年 2 月入职上海某公司西安分部,岗位是调试工程师,月薪 15000 元,这个薪资在西安比同岗位平均水平高出 30% 左右,妥妥的高薪岗位。 可谁能想到入职不到一年,一场结婚怀孕的变故,直接和公司闹上了法庭,从仲裁打到二审,最终的判决不仅让公司乖乖赔钱,还打破了很多人 “请假没批就是旷工” 的固有误区。 张女士刚入职时,工作顺风顺水,2023 年 9 月她登记结婚,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可到了 2023 年 12 月 9 日,她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 “先兆流产”,医生明确要求休假 2 周保胎。 拿到诊断证明后,张女士第一时间向公司申请病假,时间定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22 日,共 22 天。 这里有个关键细节,也是她后续胜诉的核心伏笔 —— 她特意让 HR 在请假单上签字确认 “已收到申请,待审批”,没有含糊其辞,也没有口头沟通就完事,从第一次请假开始,她就留了个心眼,做好了万全准备。 这 14 天病假结束后,张女士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接着又向公司申请了 2 个多月的病假,公司这次依旧没有明确批准,只是一直拖着。 到了 2024 年上半年,张女士身体稳定,临近生产,她又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提交了 10 天婚假和 158 天产假的申请,毕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写得明明白白,女职工生育享有 158 天产假,这是法定权利,不是公司想拒就能拒的。 可公司这次态度异常强硬,不仅直接驳回了她的申请,还向她发送了《旷工警告函》,放话称 3 日内不返岗就解除劳动合同,完全没把法定假期放在眼里。 面对公司的强硬态度,张女士没有慌,也没有闹,而是继续坚持保留所有书面沟通记录。 从最开始的微信聊天截图、邮件往来,到请假申请单照片,甚至连和 HR 的口头沟通,她都全程录音,每一步都留好证据,没有给公司留下任何抵赖的空间。 可公司依旧我行我素,不仅不批准假期,还从 2023 年 12 月起停发了她的工资,长达 9 个月时间,一分钱都没给。 走投无路之下,张女士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正式提出离职,同时要求公司补发 9 个月工资 14594.7 元,再支付 16 万元的经济补偿,双方彻底撕破脸,对簿公堂。 案件先经过了仲裁环节,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部分工资,但张女士和公司都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查明了所有事实:张女士的先兆流产诊断证明真实合规,保胎休假具有必要性;婚假和产假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法定权利,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未足额支付病假、产假期间的工资,张女士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张女士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 10.1 万元,比仲裁结果多出的 2.5 万元,正是补发的病假工资差额和产假工资。 公司显然不甘心,提起了上诉,在上诉理由里,他们还试图抹黑张女士,称其 “恶意请假规避工作”,想以此逃避赔偿。 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直接驳回了公司的全部上诉,维持原判,还明确指出了核心原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能凌驾于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之上。 这个判决不仅给张女士讨回了公道,也给所有企业敲了警钟,再想以各种理由拒绝女职工休法定假期、克扣工资,法院绝不答应。 很多人之前都默认 “请假没批就是旷工”,觉得公司有权按规章处理,甚至旷工还能被合法辞退,但张女士的案子彻底打破了这个误区。 她的维权操作之所以堪称教科书,核心就在于从始至终都完整保留了所有证据,没有给公司留下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这里也给大家补充几个关键的维权要点,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记牢:首先,遇到公司拒批合法假期、拖欠工资时,一定要像张女士一样,保留好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包括微信截图、邮件、请假单签字、录音等,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其次,千万不要轻易签 “自愿离职协议”,很多公司会用这种协议让你放弃维权,一旦签字就很难再主张权利。 最后,必要时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怕麻烦就忍气吞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