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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位89岁老太过马路,绿灯亮时开始走,走到一半绿灯变红灯。一男子开私家车左

北京,一位89岁老太过马路,绿灯亮时开始走,走到一半绿灯变红灯。一男子开私家车左转弯,没注意到老太,直接将人撞倒致其身亡。交警判定,老太绿灯进路口有优先路权,不算闯红灯,司机负全责。网友:有人觉得司机冤,有人认为判决合理。 悲剧,就发生在一个普通路口。 没人能想到,一次普通的过马路,会夺走一位89岁老人的命。 更没人能想到,绿灯变红灯的短短3秒,会让两个家庭陷入万劫不复。 杨先生,那天开着车出门,路口信号灯,他瞅着绿灯还剩4秒,心里急,脚就踩向了油门,只想赶紧左转弯通过。 斑马线上的老太,压根他就没留意到。 老太,89岁,独自出门,想去菜市场买些新鲜菜,绿灯亮起的瞬间,她才慢慢挪动脚步,她的步速,每分钟只有28步,每一步距离不足30厘米。 斑马线宽4米,按这个速度,她需要整整80秒才能走完,可路口绿灯,只给了60秒。 走到斑马线中间,距离对面还有2米时,绿灯突然变了红灯,老太慌了,想加快脚步,双腿却不听使唤。 她站在原地,身体连后退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这时,杨先生的车,撞在了老太身上,老太当场倒地,失去了意识。 杨先生愣了,脑袋瞬间空白,双手握不住方向盘,身体抖个不停,他慌忙下车,拿出手机报了警、叫了救护车,全程手足无措。 急救人员赶到时,老太呼吸微弱,血压几乎为零,送医抢救2小时后,医生宣布,老太因颅脑严重损伤,抢救无效离世。 交警很快介入调查,调取了路口监控,监控清晰显示,老太是绿灯亮起后第12秒进入斑马线。 绿灯变红灯时,她已在斑马线内停留,并非闯红灯。 最终,交警判定,杨先生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理由很简单,转弯车辆未礼让行人,老太拥有优先路权。 判决一出,网友彻底吵翻。 有人说,杨先生冤,绿灯快结束转弯,谁能料到老太走这么慢。 有人说,一点不冤,斑马线礼让行人是底线,没注意就是失职。 杨先生得知判决结果后,当场崩溃。 他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支付巨额赔偿。 杨先生的大体赔偿金额如下: 1. 丧葬费:50000元 2. 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3. 死亡赔偿金:北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15元×5年=387075元(老太89岁,按5年计算) 4. 处理丧葬事宜费用:交通费2000元+误工费3000元+住宿费1000元=6000元 总赔偿金额:50000+100000+387075+6000=543075元 至少54万左右的赔偿,对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杨先生悔不当初,可再后悔,也换不回老太的生命。 老太的家人,失去了至亲,再多的赔偿,也填补不了心中的空缺。 老太89岁,无家人陪同,独自过马路,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杨先生急于通行,未提前观察斑马线,忽视了老人的行动速度。 路口绿灯时长,未考虑到老人的通行速度,也是潜在问题。 这些细节,少一个,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本案法律解析: 1,老太绿灯中途变红灯,算不算闯红灯? 有人认为,红灯亮了还在斑马线上,就是闯红灯,这是错误认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本案中,老太绿灯时进入斑马线,中途变红灯,不算闯红灯,仍享有优先路权,这是很多人忽略的法律点。 2,杨先生左转弯未礼让行人,为何要负全责呢? 网友争议的核心,是觉得杨先生“无心之失”不该负全责,但法律不看“无心”,只看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杨先生左转弯时,未观察到正在通行的老太,未减速、未停车,违反了该条款。 结合最高法指导性案例,行人在人行横道停留时,车辆也应礼让,因此杨先生负全责,于法有据。 3,杨先生除了赔偿,还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杨先生负全责,致1人死亡,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其驾驶证会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这也是大众容易忽视的处罚后果。 即便杨先生赔偿到位,获得家属谅解,也只能从轻处罚,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一场车祸,毁掉两个家庭,留下无尽的反思。 是司机粗心大意,还是老人出行未做好防护? 是绿灯时长不合理,还是礼让行人的意识太淡薄?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