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晚上6点,中国台湾地区桃园,17岁少年黄某打电话报假警,谎称虚构的“刘冠杰”遭到绑架。
晚上9点,黄某行经武陵派出所时,应警方要求进入派出所说明情况。
姓王的巡佐与姓郑的警员讯问后,认为黄某报假警造成重大案件压力,心生不满,分别在侦讯室、报案区和吸烟区对其实施刑求:
- 强迫脱裤、下跪
- 电击27次
- 持警棍、印台或徒手殴打7次
黄某浑身是伤被放走后,前往新北三峡对警方提出告诉,桃园分局召开记者会鞠躬道歉。
桃园地方法院判决:
- 王姓巡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5年,罚没3万元(台币),并接受4堂法治课程。
- 郑姓警员: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5年,罚没2万元(台币),并接受3堂法治课程。
案件经公务员惩戒法院审理,两人均被降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