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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女子为救癌症丈夫,以15.5万元的价格将146平方米售出。 十五年后

内蒙古,一女子为救癌症丈夫,以15.5万元的价格将146平方米售出。 十五年后,这套房子要拆迁了。补偿款高达419万元。当年的买家正高兴,觉得这钱该归自己。没想到,卖房的女子突然找上门来。 她张口就要150万拆迁款。买家当然不肯给。两边谈不拢,女子直接把买家告上了法院。 事情得从头说。2009年,内蒙古的刘亚云,丈夫得了癌症,家里钱都花光了。为了救丈夫的命,她咬牙卖掉了家里146平米的农村房子。买家田军是城里人,花15.5万买下了房子,还搬进去住了。 刘亚云拿钱给丈夫治病,丈夫的病暂时稳住了。田军一家在房子里一住就是15年,相安无事。 直到2024年,房子被划进了拆迁区。补偿款有419万。刘亚云知道了,带着儿子找过来,说这房子原来是她的,拆迁款得有她一份。她开口要150万。 田军觉得没道理。房子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也住了这么多年,拆迁款就该是自己的。他拒绝了。 刘亚云见要不到钱,就去法院起诉。她的理由是:农村的宅基地,按规定不能卖给城里人。田军是城市户口,当年买房合同是无效的。她要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把房子和拆迁款都判还给她。 法院仔细调查了。确认当年的买卖事实存在。也确认刘亚云是农民,田军是城里人,按规定,这买卖确实不合法,合同无效。 但是,法院也看到另一个事实:田军在这房子里实实在在住了15年,也对房子有过维护。刘亚云卖房后,也没在村里再申请宅基地,不存在没地方住的问题。 综合考虑后,法院做出了一个让很多人觉得意外的判决。法院说,买卖合同确实无效。但拆迁款419万,大部分是补偿房子本身和这块地的使用权的。田军住了15年,这增值和他直接相关。 最后,法院判决:419万拆迁款,70%也就是大约293万,归买家田军。剩下的30%,大约126万,归原房主刘亚云。 这个判决,既守住了“农村宅基地不能卖给城里人”这个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也照顾了买家实际居住付出、房子增值的现实,没让他白白损失。同时,也让当初救夫卖房的原房主,得到了一部分补偿。 一场跨越15年的卖房纠纷,就这样了结了。它提醒大家,农村房屋买卖有特殊规定,买卖都要非常谨慎。也让人看到,法律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会努力在原则和人情之间,找一个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