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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退休!”北京,一大妈刚满50岁便被以公司以从事的是非管理岗位,达到退休年

“我不想退休!”北京,一大妈刚满50岁便被以公司以从事的是非管理岗位,达到退休年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大妈不想退休,与公司理论未果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4万。  
 
时间拨到2024年9月11日。  
 
这天是张某的50岁生日。  
 
公司人事把她叫到办公室,递来一份终止通知,意思很明确,当天起不用再来上班。  
 
张某当场表示接受不了。  
 
她觉得自己在公司多年做的是管理类工作,不该按50岁办理退休。  
 
公司给出的理由也很硬,岗位不是管理岗,女职工50岁到龄,劳动关系到点结束。  
 
这场争执的关键点在一个词上。  
 
管理岗。  
 
在企业里,很多岗位名片上写着主管、负责人,做的事却可能是事务执行。  
 
也有人岗位名称普通,实际掌握排班、考核、统筹、资源协调。  
 
对退休年龄的影响很直接。  
 
同为女性职工,非管理岗位通常按50岁节点处理,管理或技术岗位一般按55岁节点处理。  
 
进入2025年后又叠加渐进式延迟退休安排。  
 
原本55岁的群体按节奏逐步延到58岁。  
 
原本50岁的群体按节奏逐步延到55岁。  
 
张某的争议发生在2024年9月。  
 
当时她只需要证明一件事。  
 
自己属于管理岗位。  
 
公司如果坚持她不是管理岗,也要拿出能站得住的材料。  
 
通知发出后没多久,张某在2024年9月25日走了仲裁程序。  
 
她主张公司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她提出的金额很高,核心是违法终止的赔偿金,另加未休年假工资。  
 
很多人以为这种案子比拼的是嗓门。  
 
实际比拼的是证据。  
 
更具体一点,是谁来举证。  
 
涉及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决定的争议,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更重的举证压力。  
 
岗位性质说不清,证据链站不稳,风险就会落到单位一方。  
 
张某拿出的关键材料很特别。  
 
不是考勤表,也不是绩效表。  
 
她提交的是企业官网页面信息的截图,并做了公证,页面上把她归在管理人员一栏。  
 
公司承认公证材料真实。  
 
公司仍坚持她不属于管理岗,理由是内部制度里没有把她列为管理岗人员。  
 
问题出在后半段。  
 
公司没有拿出足够的反证,把官网信息和她的实际工作内容推翻。  
 
仲裁结果出来,公司需要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942064.8元。  
 
年休假部分也有调整。  
 
张某实际剩余未休的年假只有2天,对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约一万出头。  
 
公司不服,起诉。  
 
一审法院对争议点抓得很准。  
 
官网把人放进管理人员栏目,属于对外公开的信息。  
 
单位想否认这层身份,需要更强的证据链。  
 
单位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推翻。  
 
法院确认张某属于管理岗。  
 
在这个前提下,公司按50岁到龄终止劳动合同就被认定为违法终止。  
 
一审判决维持仲裁的主要结论。  
 
赔偿金仍是942064.8元。  
 
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核算口径支持约10380.28元,对应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这段期间的2天未休年假。  
 
公司继续上诉。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很多读者好奇,为什么一张官网截图能成为翻盘点。  
 
原因不神秘。  
 
公开展示的信息往往被视为企业对外的真实陈述。  
 
再配合公证,证明力会更强。  
 
遇到岗位性质之争,不必只盯着劳动合同那一页。  
 
岗位说明书、任命通知、组织架构图、工作邮件里体现的审批权限、会议纪要里体现的统筹职责、系统账号权限的截图,都可能成为拼图的一部分。  
 
保存证据时要注意完整性。  
 
比如网页页面最好留存访问时间、链接路径、上下文栏目。  
 
关键页面变化快,及时公证能减少被质疑的空间。    
 
这起案件走到终审,留下的不是一句情绪化的口号。  
 
它更像一堂用工合规课。  
 
岗位性质写不清,证据留不住,哪怕只差5年的节点,也可能变成近百万元的代价。  
 
对个人而言,日常留痕的习惯很朴素。  
 
对单位而言,制度和口径的统一也很朴素。  
 
朴素的事做到位,很多纠纷会在发生前就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