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满书籍的大提包,在“见证人”面前完成交接,口中声称退还百万贿款。这不是话剧排练,而是一位医院院长为对抗调查自导自演的虚假退赃。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无论谁问都不能讲。”这是一位医院院长与行贿的医疗器械老板在串供时的约定。他们精心策划了一场退赃戏码:院长将一只塞满书籍的大提包还给老板,谎称其中是100万元现金。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这出蹩脚的戏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细致调查下瞬间穿帮。2024年4月,这位退休仅三个月就被查的院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01精心策划:装满书籍的“百万提包”2016年,一场围绕医院项目的利益输送悄然达成。某医疗器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想承接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项目,通过中间人朱某某传话:若中标,愿将项目利润的50%作为好处费送给于某某院长和朱某某。
于某某当场同意,并凭借其地位要求提高分成比例。双方最终确定好处费高达200万元。中标后,于某某收受了陈某某100万元现金,另一100万元则转至朱某某账户。
风波在2017年袭来。行贿人陈某某害怕事情暴露,找到于某某商量对策。二人决定制造虚假退赃的假象,企图瞒天过海。
不久后,三人约见。在等待朱某某期间,陈某某将一个装满书籍的大提包交给于某某。待朱某某到场,于某某郑重其事地将这个“百万提包”还给陈某某,并请朱某某见证“退款”。
02对抗审查:“一荣俱荣”的攻守同盟虚假退赃只是第一步。2023年,感觉到风声鹤唳的于某某再次找到陈某某,订立攻守同盟。
二人约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坚决否认送钱收钱的行为,并商定了一套完整的说辞以应对组织审查。
这种看似牢不可破的同盟,在纪检监察部门的专业调查面前不堪一击。于某某被查后,他们共谋虚假退赃并串供的把戏迅速被戳穿。
广水市纪委监委明确指出:于某某与陈某某共同商议实施虚假退赃,并在“见证”下完成所谓退还,意图制造退赃假象,构成违反政治纪律,系典型的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03另类受贿:“借款炒股”背后的权钱交易除了直接收受现金,于某某的受贿手段还有更多隐蔽形式。
2016年2月,于某某告知长期受其关照的医疗器械商尚某某,看中了几只股票,拟借款100万元用于炒股,承诺借款不超过两个月,赚钱后便归还。
收到转账后,不擅炒股的于某某迅速亏损过半。他告知尚某某股票被套牢,暂时无法还款。令人玩味的是,尚某某不仅不着急,反而告知于某某这100万元不用还了。
广水市纪委监委认定: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尚某某谋利,接受以免除债务方式输送的利益,构成受贿罪。所谓的“借款炒股”,不过是权钱交易的遮羞布。
04迟来忏悔:庭审现场的声泪俱下2023年4月,于某某退休。仅仅三个月后,2023年7月,他便接受广水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2014年至2021年,于某某利用担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销售、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或索要财物共计734万元。
2024年3月,广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广水市纪委监委组织20余名干部到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在庭审现场,于某某声泪俱下:“党培养了我这么多年,本应该利用手中权力为人民服务,今天我却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我认罪伏法……”
05法律认定:虚假退赃加重其罪在这起案件中,虚假退赃行为成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办案人员指出,于某某在收受陈某某100万元现金贿赂后,与陈某某共同商议实施虚假退赃行为,并在“见证人”面前完成所谓的退还,意图制造退赃假象。
这种行为不仅不能获得从轻处罚,反而因其对抗组织审查而加重了情节。
2024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于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一荣俱荣”的梦想,终以“一损俱损”的结局收场。
从医院院长到阶下囚,于某某的堕落轨迹令人唏嘘。装满书籍的提包,未能提走他的罪责;“一荣俱荣”的誓言,反而加速了他的坠落。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抗组织审查,不过是掩耳盗铃的徒劳挣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任何腐败行为都无处遁形,任何“障眼法”都难逃纪法严惩。
医疗领域的腐败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医疗卫生行业一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