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18岁女孩与男友酒店开房,可两人发生关系时,男友突然哮喘发作,女孩又惊又怕,拿出喷雾给男友治疗,又给他工作的餐厅老板打电话,老板立即打了120,可男友还是不幸死亡,事后,男子家属要求餐厅和女友赔偿120万,法院这样判! (来源:平凉中院)
男孩叫穆某,十七岁辍学外出打工,在市区一家餐厅做服务员。
他个子高,人也外向,很快在店里站稳脚跟,同事给他介绍了正在读大一的张某。
两人见面后发展很快,从相识到确定关系不过十来天。
穆某有哮喘史,随身带着喷雾,这件事张某是知道的。
2024年5月,张某过十九岁生日,穆某在自己工作的餐厅订了包间,还叫上介绍他们认识的同事一起庆祝。
饭局持续了近三个小时,他和同事喝了不少酒,张某没有劝阻。
聚餐结束,同事先走,两人到附近酒店休息。
起初一切正常,穆某没有出现不适。
直到准备再次亲密时,他突然捂住胸口,呼吸急促,说不出话来,脸色迅速发青。
张某反应过来是哮喘发作,赶紧从包里翻出喷雾,按他平时教的方式给他使用。
几次喷药后症状没有缓解,反而更加严重,他逐渐失去意识。
张某情绪慌乱,想到联系餐厅老板求助。
老板接到电话后安抚她,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并驱车赶往酒店。
医护人员到场后进行心肺复苏等抢救,持续近半小时。
最终穆某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处理完后事,将张某和餐厅一并起诉,索赔120万元。
他们认为张某明知男孩有哮喘,还让他饮酒并多次亲密接触,消耗体力,应当承担责任。
同时提出餐厅安排工作强度过大,长期疲劳诱发疾病。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法院调查发现,张某没有劝酒或强迫行为,也未强迫发生关系。
事发后她第一时间取药施救并联系外界求助,已尽到普通人能够做到的救助义务。
关于餐厅过劳的说法,家属未能提交加班记录或违规安排的证据。
事发地点在酒店房间,并非工作时间和岗位,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侵权责任需要以过错为前提,法律并未规定恋人必须承担监护义务。
在缺乏证据证明二人存在违法或过失的情况下,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那天,几方当事人沉默离开。
张某回到学校接受心理辅导,很长时间睡眠不好。
餐厅老板在员工会上强调健康申报,还为员工制作紧急联系人卡片。
医生在公开讲座中提醒,哮喘患者饮酒、情绪波动和剧烈活动都可能诱发急性发作,喷雾只是急救手段,不是保障。
这起案件没有复杂的情节,核心问题在于责任归属。
法院给出的答案很清楚,疾病突发不等同于他人过错。
悲剧已经发生,判决划定了边界,也提醒每个人对自己的身体保持清醒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