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的,这条有点踩线了。
总台3月1日报道,美以联合行动的目标清单里,这次出现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广播电视台的戏剧艺术总局。爆炸直接把楼炸毁了,2个工作人员遇难。
如果只是军事对轰,那是战场逻辑。但把媒体机构、民用设施卷进去,性质就不太一样了。
日内瓦公约里那几条怎么写的——区分原则、平民保护——不是摆设。袭击广播电视台这种地方,舆论通道也好,抵抗意志也罢,就算有战略考量,从国际人道法的角度看,也属于严重越界。
现在的问题是,这不是第一次了。
从单个媒体机构遇袭,到整个冲突里民用目标接连被卷入,这条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今天能炸电视台,明天医院、学校、供水供电设施谁敢说绝对安全?
伊朗那边不用想,肯定炸锅。民意本来就在燃烧状态,这种消息只会烧得更旺。
至于战争罪这个词,能不能实锤,要看后续国际调查和舆论压力。但底线这东西,一旦踩破了,再想往回拉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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