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本身就是危险物品,应该禁止个体从事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因为个体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的不合理不科学因素,也容易出现一些意外情况,这一情况一旦发生,就可能造成悲惨的后果。如果可以,对于个体经营的应该限制存货数量,不能存货太多,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就会非常危险。说句不好听的,存量小,它的产生的能量还是爆竹的能量,存量大,产生的能量就如同大的炸药包一样。
总的来说,烟花爆竹经营应该由有关部门指定场所许可经营和负责。
这次湖北宜城烟花爆竹事故,12个人就这样没了,过年本来是快乐的,放烟花爆竹也是如此,但是如果都集中在一个地方,所有人都过来这个地方购买,这就可能存在隐患问题。
所以,要么减少存量分散经营,要么就直接禁燃禁放,这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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