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张身份证拿出来,照片上的人,已经不在了。
这才是最让人恍惚的一瞬间。
然后你得去派出所,办一件听起来特别冰冷的事:销户。
户口本上,那个名字会被划掉,印上一个“故”字。
但手里这张卡呢?
有人天真地问,人没了,身份证不就自动作废了吗?怎么可能还留着?
嗨。
这就是书本和现实的区别。
过来人会告诉你一个“秘密”:
去办手续的时候,就跟民警说,身份证找不到了,遗失了。
你以为人家会追查吗?不会的。
人家只会点点头,按“遗失”处理。
人都不在了,一张塑料卡片是真是假,是丢是留,还那么重要吗?
这其实是规则之下,最后一点心照不宣的温柔。
因为他们知道,对家人来说,那已经不是一张“证件”了。
那是念想。
是还能揣在钱包里,感觉这个人还没走远的东西。
一张小卡片,登记的是一个人在册的一生。
可人是热的啊。
人走了,关系断了,但感情还在。
所以你看,很多规矩是死的,但人情是活的。
那个“遗失”的借口,其实是给活着的人,一个安放思念的出口。
留着吧,就当是,他换了一种方式,还在这世界上留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