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0万美金在洛杉矶买了套房,然后呢?
然后花了3万美金律师费,打了8个月官司,最后法官告诉你:这房子你暂时还真进不去。
你没听错,这事儿就这么离谱。
一对陌生男女撬了你家空房的锁,自己打印一份假租约、假水电单,人家就成了“合法住户”。
你,拿着房产证的正主,气得哆嗦报警。
警察来了,两手一摊:对不住,他们有“居住证明”,这是民事纠纷,我们管不了,您得去法庭。
行,上法庭。
结果法官慢悠悠地告诉你,因为人家已经在里面住了超过180天,加州的法律要优先保护“居住权”。
你想让他们走?可以,请按正规流程申请驱逐,这个流程大概……嗯,还得再耗你几个月。
我算是看明白了,这套玩法就叫“占屋为王”。
房子是你的,但你不能进。
他白吃白住你的,你要是敢断水断电换门锁,他能立马报警抓你,告你“非法骚扰”。
真的,以前总听人说“我的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现在算是开了眼了,在有些地方,这话得改成:
骗子能进,无赖能进,就是房东本人不能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