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民办教师”指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初期(1986年前后)任教,在村里(生产队)挣集体工分的教师,这些教师任职时多为大队书记及贫下中农推荐的。这些教师通过自身努力学习有的是通过考取师范学校转正的,有的是直接考转正的。 靠考师范转正的教师是在入学前跟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签了协议的(军令状),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直接转正的就无需提及了(充其量进县城当个教育局里的科长),其余的都还在当地从教。怎么可能进大城市从教呢? 再者大城市也不会聘用个中师函授学校毕业生任教的。 再次者,民办教师转正后都到了不惑之年,还怎么到城市“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