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钱。
就请陈光标先生,来一场个人慈善演出。
所有门票收入,一分不留,全捐了。
别误会,我不是心血来潮。
我这是在学习,在致敬。
学的就是陈光标先生请王菲开演唱会的那个逻辑。
你看,这事儿妙就妙在“错位感”。
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后,搭一个恨不得把“我是好人”刻在脑门上的慈善家,这画面本身就充满了戏剧张力。
让人忍不住想,这到底是做慈善,还是做“品牌联名”?
到底是想渡人,还是想渡己?
说白了,大家心里那杆秤明镜儿似的。
所以,按这个剧本走,我这个演出就顺理成章了。
我也不要求陈总唱歌跳舞,那多为难人家。
就请他,为艺术献身一次。
在市中心广场,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行为艺术——裸奔。
我保证,出场费给到位。
这场演出的社会关注度,和它引发的人性思考,绝对不会比天后的演唱会差。
你信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