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是规则的集合。命题必须通过“算子”,即命题联结词的勾连才能形成完整的具有逻辑意义的语句。形式逻辑强调命题的“真”存在,即每个命题所含有的两个原子命题的“真值”决定了命题的真假。而辩证逻辑没有“算子”这类东西的存在,却有一套具有先验意义的法则,组成辩证逻辑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既是本体论的存在,即客观对象性的存在,又是人的意识把握客观现象的思维规律,因此,追求主客观统一是辩证逻辑的根本,否则辩证逻辑就会陷入自说自话、与现实对象纠缠不清的矛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