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败俱伤!北京昌平,女子在结婚前一天,提出加10万彩礼,不给不结婚,男方父母借钱满足了女子的要求。婚后不几天,女子再次提出在丈夫婚前房产上加上她的名字,被拒绝后,女子将婚房砸得稀巴烂。不久双方分居,男方两次诉讼离婚被驳回,分居7年后女子患癌,男子第3次起诉离婚成功,女方分割财产外,又要求男方承担所有医药医疗费,身体营养费50多万,再加10万元补偿。男方:这哪是婚姻?就是妥妥的孽缘!
孙某觉得自己真是太窝囊了,自结婚前一天,女方就开始出幺蛾子。
婚后不久分居,起诉三次离婚,愣是离不了。
第3次法院终于判了离婚,女方又要求承担她看病的所有费用,还要补偿她10万元。
一个大男人,被一个患病女人生生坑完全部家底。
孙先生和赵某是在2017年结婚,婚前满足了女方所有的条件。
准备好了婚庆,酒席都定了,亲朋好友也通知了,就等第2天一早去接新娘了。
不料就在结婚前一天,赵某突然提出,再加10万元的彩礼。
孙先生一家为了他结婚,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根本拿不出10万。
赵某坚决不通融,不给10万就不结婚。
公婆觉得,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明知道是女方故意为难,他们也认了。
公婆借了10万块,让儿子完成了人生大事。
本以为婚后只要女方好好过日子,一切也就值了。
然而孙先生一家还是想错了,有的人结婚,不是为了好好过日子,而是为了霍霍婆家。
果然,结婚没几天,小夫妻还在蜜月,赵某就提出在孙先生的婚前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因为还在新婚期,孙先生虽然不同意,但并没好意思直接拒绝,他推脱说过几天再说。
赵某却步步紧逼,孙先生看出赵某的贪婪,直接拒绝了妻子的无理要求。
万万没料到,为了逼孙先生就范,赵某直接把婚房砸了个稀巴烂。
这下孙先生彻底寒了心,他马上报警。
警方虽然出警,但称是夫妻的事管不了,事情不了了之。
不久两人就分居了,这一分,两人再也没在一起。
2021年的1月,孙先生对这段婚姻彻底失望,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孙先生的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
但两人的关系,仍处于分居状态。
当年年底,孙先生对婚姻不抱任何希望,只好第2次起诉离婚,但仍被驳回。
事情拖到了2022年,赵某查出患有胃癌,及重度抑郁,经多次治疗病情稳定。
2024年,孙先生已经在这段无任何希望的婚姻里,被困了整整7年。
他忍无可忍,在2024年6月,第3次诉讼离婚。
一年后,2025年6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孙先生终于得以解脱。
但赵某并不想放过他,随后提起上诉。
当时判决还没生效,赵某称二人仍属夫妻关系。
自己之所以患病,是因为孙某长期对她冷暴力导致。
赵某要求,孙先生必须支付自己看病的医药费20万。
住院期间产生的交通费1.2万元,租房费8.2万元,社保12.3万元,患病后的生活费12万元。
另外要求,孙先生在未来3年,每月支付她4000元的标准营养费、离婚损害补偿10万元,共计60多万元。
孙先生觉得自己简直倒霉透了,这段婚姻纯属孽缘,自己被害得遍体鳞伤。
终于离婚了,还要再拿出60万,实在太难了!
孙先生称,离婚时自己将房产增值9万多,加上3万多经济帮助,以及公积金、账户余额等,分割给赵某。
她再逼自己要这么多钱,属于重复要钱。
况且自己已失业多年,现在工作刚刚稳定,但工资都不够4000元。
为了尽快和赵某扯清关系,孙先生愿意每月拿出1000块钱,按两年支付给赵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患病,并非因为操持家务所导致,而且赵某现在能完全自理。
因此,对其提出孙先生承担全部医疗费,及支出营养费的要求不予支持。
这段婚姻,其实就是一起悲剧,婚姻里的两个人谁也不幸福。
一个被困,离又离不了,最终在这段短暂的事实婚姻里付出了:彩礼、房产的分割、经济上的分割,最终另补偿7万。
女方也不幸福,身患重疾、抑郁,身心遭受折磨,虽然得到补偿,也失去了健康。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孙先生婚前房产属个人财产,增值部分9万余元为共同财产,法院依法分割合理。
女方要求加名未获支持,符合婚前财产保护原则,普通人可理解为“婚前财产不因结婚变为共有”。
《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因女方患病,法院结合其自理能力及男方经济状况,判7万元帮助款。
未支持高额医疗费等,体现适当帮助,而非全额承担。
平衡了患病方需求,与另一方实际负担能力。
最终,法院判定,孙先生再支付赵某抚养费7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明辨是非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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