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6:3否决了川普政府向芝加哥部署国民警卫队以保护和支持ICE行动的決定,并指出:“在现阶段,政府未能找到任何法律依据允许军队在伊利诺伊州执法。” 總統也沒有動用《叛亂法》或其他法律,來取得《民兵法》禁止事項的例外。 3位對此裁決持反對意見的大法官是Samuel Alito,Clarence Thomas和Neil Gorsuch。 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大法官在協同判決意見書concurring in judgment)裡寫到: 這項裁決可能會導致總統使用美國正規軍的次數,超過動用國民警衛隊。 卡瓦諾大法官實際上點出一個重要影響:這個判決可能會讓總統更頻繁動用正規美軍而不是國民警衛隊,來處理美國本土的聯邦保護任務。軍隊在美國國內出現的門檻,可能被實質降低了。最高法院的這次裁決沒有直接授權軍隊執法,但也沒有否決總統可用軍隊「保護聯邦政府」的憲法權力,這為未來更頻繁的國內軍事部署留下了空間。 法律知識: 《民兵法》(Posse Comitatus Act)禁止在美國境內使用聯邦軍隊來執行國內法律。 然而,《民兵法》存在一項例外,稱為《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在發生叛亂的情況下,該法允許總統繞過《民兵法》的限制。請注意,過去幾個月中,普利茲克(Pritzker)與芝加哥市長強森(Johnson)的行為——公開對抗、拒絕在芝加哥執行法律——已符合「叛亂」的法律要件;而且這個概念本身極為模糊,基本上取決於總統的裁量權。 這意味著,在法律上,阻擋川普向芝加哥、乃至任何他想派兵的城市派遣軍隊的,只剩下一個程序:他必須公開宣布正在援引《叛亂法》,並向叛亂者發出公開警告,要求其解散,之後才能派兵進入。 因此,在川普尚未公開宣布援引《叛亂法》之前,他不得派遣軍隊進入城市。 川普已多次確認,他願意這麼做。在 2025 年 10 月 6 日,當時他表示:如果有必要,他將援引《叛亂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