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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

吉林,男子干了6年辅警,他发现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多次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单位却以他有纹身为由将其解雇。男子却称,纹身在入职就有,但单位不理会,男子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补偿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法院的判决让他傻眼了。 那个胳膊上的纹身,刘某在辅警岗位上顶了六年,那是一团早就融进皮肤的墨迹,曾陪着他在每一个暴雨和酷暑的十字路口挥动指挥棒。 那时候,这块皮肤上的图案不是问题,甚至连入职时的层层体检和政审都没被它卡住,可到了2025年的初夏,这张“旧皮”却突然成了被扫地出门的铁证。比这更荒谬的是,当刘某以为法律能为自己这六年被“白嫖”的社保讨个公道时,法院的判决书像一记更重的耳光,扇得他找不着北。 这场官司输得让人憋屈,但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掩藏在“纹身辞退”闹剧下的法律冷枪。 那份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上,理由写得冠冕堂皇:因身体纹身不符合岗位规定,予以辞退。乍一看,像是为了维护队伍形象的公事公办。但把日历翻一翻,事情的味道就不对了。 从2019年9月刘某入职那一刻起,纹身就在那儿,怎么领导和单位就像突然“复明”了一样,时隔六年才发现这个瑕疵? 真正刺痛单位神经的,恐怕不是他胳膊上的图案,而是他嘴里反复念叨的“五险一金”。 在这六年里,看着周围正式编制的同事保障齐全,刘某心里不是滋味,他没少找领导理论,一次次地追问为什么自己的社保始终是个零,希望单位能把这几年欠下的窟窿补上。 但他哪里知道,这一声声的“讨要”,在单位眼里早已成了必须拔掉的倒刺,既然不能直说“嫌你事多”,那就从那个早已默认存在的纹身下手,理由现成且“合规”。 刘某本以为,这就是一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违法辞退,只要上了法庭,是非曲直一目了然。他算了笔账,加上赔偿金和补缴的社保,也不过六万块钱,但这起看似稳赢的案子,却精准地踩进了两个最为隐蔽的法律陷阱,这也是大多数职场老实人最容易忽视的致命盲区。 第一个跟头,栽在了“老板是谁”这道障眼法上。 刘某一直以为自己在给交警队干活,起诉时也就一门心思盯着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去告。在他眼里,那个路口没变,身上的制服没变,每天指派任务的领导也没变,然而,在法律的文书世界里,早已发生了一场悄无声息的“偷梁换柱”。 原来,就在2024年1月1日,那张也是薄薄的一纸合同,甲方的名字悄悄从“交通管理大队”变更成了“农安县公安局”。这一变动对于站在马路上执勤的刘某来说,或许只是文件上的几个字,但在法庭上,这叫“主体变更”。 当刘某指控交管大队违法解雇时,对方只要两手一摊:2024年以后的事儿,你得找县公安局,我现在都不是你的用人单位了,做辞退决定的也不是我,法院对此只能认定“被告主体不适格”。 如果说告错人还能重新再告,那第二个坑就是彻底断了后路的绝杀——仲裁时效。 法律有个极其冷酷的倒计时器。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矩,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必须提出仲裁。在2019年到2023年这漫长的四年多时间里,刘某每一次找领导口头“理论”、每一次在办公室里的“争辩”,恰恰成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因为这证明了“你早就知道自己没交社保”。 知道权利受损却不发书面函、不起诉,只是口头抱怨,这在法律上无法构成“时效中断”。于是,那些年里确实存在的侵权事实,硬生生因为拖过了那个隐形的“一年期限”,变成了一笔无法再追溯的烂账。刘某想要把前几年缺失的社保补回来,在法律程序上已经彻底关上了大门。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纹身就像一个精心挑选的幌子。单位用一个外在的视觉标签,成功转移了矛盾的焦点,把一个关于劳动权益保障的实质性问题,矮化成了个人形象是否合规的纪律问题。而在这一招“指桑骂槐”背后,是对劳动法条文更为精准的利用和规避。 很多人替刘某喊冤,觉得这就是赤裸裸的欺负老实人。既然入职审查能给纹身开绿灯,这六年工作中也没觉得纹身影响了指挥交通的手势,怎么到了不想掏钱的时候,这纹身就突然成了十恶不赦的污点?这种用人导向,名为整顿纪律,实则是在用标签筛选顺民,把那些敢于主张权益的“刺头”哪怕是用最荒唐的理由也要剔除出去。 这结局如同生吞黄莲,不仅苦,还让人哑口无言。它残酷地撕开了一个口子,让我们看到,仅凭朴素的正义感和多年的汗水,在精密运转的法律程序面前是多么脆弱。那个并没有随着时间洗掉的纹身,最终没能证明他的叛逆,反而见证了他面对职场规则时的天真与无力。 社保的窟窿没补上,六万块的补偿成了泡影,留给刘某的,只有那个曾被默许如今却成罪证的印记,以及一纸冰冷的败诉判决。 信息来源:腾讯网—辅警因纹身被辞退索要6万补偿,法院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2025年12月20日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