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父”李光耀说:“只要官员有超出工资来源的巨额财富,就说明他在贪污,解释不了就抓!” 这就是新加坡开国总理李光耀对惩治腐败的态度,大道至简,至简天成。我极为赞同李先生的观点,其实治理腐败没有那么难,难的是治理的方法和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如果在态度上大打折扣、敷衍了事,那治理腐败就难;方法也很重要,如果在方法上以偏概全、管中窥豹,那治理腐败也难。 我认为,若想让治理腐败变得简单有效其实很简单,只需做好两点即可:一是态度上坚决。对所有腐败现象零容忍,绝不姑息。不管他贪污多少,即使贪污一块钱,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一点新加坡做得非常好,曾有人因收受一元钱的贿赂就被判刑八个月。这种力度就是一种态度,只有态度的坚决,才有惩治的效果。 二是方法上得当。结合国情,我认为,我们反腐最好的方法就是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拜群众为老师,奉群众为上帝,从群众中取得真经;坚定不移地走群众监督路线,让一切腐败分子在人民的反腐大网中无处遁形。 而我认为,这一切最关键的前提条件就是个财公开。这块“遮羞布”不拿掉,腐败便有了“保护伞”,查处便成了“盲人摸象”,所以,腐败必须铲除,个财必须公开,人民必须依靠,正义必将抵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