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剑指幼儿园收费乱象,明确划出两条“红线”:一是严禁通过家委会变相收费,杜绝幼儿园以家委会为“挡箭牌”,违规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巧立名目的费用;二是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直接向家长收费,禁止幼儿园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以兴趣班、课后培训等名义额外敛财。 《通知》还强化源头管控,要求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并公示,未列入清单或未经公示的项目一律禁收;代收费须按实际支出结算,严禁幼儿园从中牟利。同时,明确收费周期,禁止跨学期预收费用。此举旨在切实减轻家长负担,遏制高收费、乱收费现象,推动学前教育朝着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方向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