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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金碧物业走后的第53天。 早晨,网格员在群里面一连发了5张图片,看了后才

今天是金碧物业走后的第53天。 早晨,网格员在群里面一连发了5张图片,看了后才知道,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了。让人惊讶的是,我们的楼主居然不是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怪不得这几天看他说话的口气有点不太对。他对带头大哥提出的花钱拔草的建议强烈抵触,说我们这是花钱给开发商做事情,本来开发商正计划要把绿化、地下车库,等移交给我们小区。我们即使不搞绿化,开发商也应该去完善绿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如果我们自己动手了,开发商就会认为我们接受了这种现状。到时再想改善就很难了,就要花更多的钱。 我们的众筹群里面也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抵触情绪。以目前的现状发展下去,如果物业管理委员会接手,估计也很难搞好小区,最困难的就是收钱。 同样的道理,如果新的物业公司接手收钱也很困难。因为。没有物业,小区也没有垃圾成堆,臭气熏天,电梯也已经由村委会跟维保单位签合同,坏了就能得到维修。既然没有物业公司,我们也能生活的跟有物业公司相差不大,那还要交物业费干嘛? 同样,我们也对那些不交物业费的很难说服他们交物业费。我们能告诉他,没有物业会怎样生活困难呢?这些现象都没有出现,并且有200多户没交物业费的,到现在还没有说法。那交物业费的人岂不是成了冤大头?所以如果有新物业公司接手,是很难收到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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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雾
雾雾
2025-12-23 20:31
未选择视为同意?违法的,未选择为不参与,投票参与数需达2/3,全体业主过半同意或参与者总业主的2/3,且同意多余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