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晋峰)男子陈某,在公共浴池,趁洗浴客人熟睡,盗走对方压在枕头下的手机。12月22日,万柏林警方通报,虽然陈某所盗赃物价值尚不足刑事立案标准,但因属于扒窃,其依然被刑事拘留。
12月初,千峰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公共浴池的两名浴客报案称,他们熟睡时,压在枕下的手机被盗。接到报警,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锁定刚刚成年的男子陈某,并成功将其抓获。审讯中,陈某对偷走浴客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经鉴定两部赃物手机的价值尚不足刑事立案标准,但陈某的行为属于扒窃,即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扒窃属于盗窃罪的法定情形之一,系行为犯,实施即入罪,不计数额与次数。因此,陈某最终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年终岁尾,窃案多发,在公共场合一定要妥善保管财物,切不可疏忽大意,一旦遭遇不法侵害,及时报警。太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