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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15岁的少年,冒用母亲的软件在班级群里请假,短短38天内,竟请假18次。后

南阳,15岁的少年,冒用母亲的软件在班级群里请假,短短38天内,竟请假18次。后来,他又因为写不出英语单词被老师罚站,实在害怕同学嘲笑自己,于是从18楼一跃而下。他在ICU住了13天,清醒后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问爸爸妈妈:“还需要上学吗?我真的非常害怕老师再说我。” 10月26号这天,一所中学的老师和家长,都发现了八年级学生小川的小把戏——暑假结束后38天里,这孩子偷偷用妈妈苏梅的聊天软件,冒充家长在班级群里请假,一请就是18次! 不管是老师还是爸妈,都吓了一跳:这么久居然没人发现!之后小川被好好批评教育了一顿,爸妈以为他知道错了,以后会好好上学;老师也选择相信他,盼着他别再厌学,用心搞学习。 可没料到,10月27号上英语课的时候,英语老师让大家默写单词,结果有6个同学没写出来,其中就有小川。 英语老师气得不行:“这么简单的单词都记不住,还怎么学英语?”当场就把小川他们喊到讲台前罚站,还觉得不够,拍了照片发到班级群里,想让其他家长也看看,回去多盯着孩子背单词、练英语。 这事儿一叠加,小川彻底扛不住了。之前冒充家长请假的事儿刚被拆穿,现在又被罚站拍照发群,同学们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嘲笑,他越想越难受,实在受不了这份压力。 10月28号放学后,小川背着书包没回家,反而跑到学校对面小区的18楼,直接跳了下去——他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达不到爸妈和老师的要求,还让家人跟着操心、没面子,不如一了百了,让大家都清净。 好在命大,小川跳下来后还有气,路人赶紧把他送进医院。 在ICU躺了13天,小川终于醒了,可他睁开眼对爸爸顾强说的第一句话,让爸妈瞬间哭了:“我还得上学吗?我真的好怕,怕英语老师再说我。” 小川爸妈觉得,孩子变成这样,英语老师要负主要责任:“要是没把罚站照片发群里,孩子也不会被同学嘲笑,更不会想不开跳楼!” 可英语老师也觉得委屈:“我就是想让孩子长记性,好好学,罚站又没恶意,就是想警醒他们别混日子,哪儿想到会出这事儿?” 之后相关部门去调查,发现英语老师没打骂小川,也没说过要劝退他,确实是真心想教好孩子,其他被罚站的同学也没出啥问题,只能说小川的反应比较特殊。 现在当地教办室已经联合公安、纪委这些部门一起调查,估计很快会有结果。 但顾强夫妇还是觉得学校有责任,校方却犯了难:“这正常的说教都不能有了?以后还怎么管孩子、教孩子啊?” 两边各说各的理,事儿还在扯着,大家也都在等后续。 1、小川38天冒名请假18次,学校未及时发现,是否需担责?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十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应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健全长期请假学生的报告备案制度。 结合本事件,学校未核实请假信息、未及时与家长确认,违反了长期请假报告备案义务,属于“未尽教育管理职责”。 2、英语老师罚站并拍照片发班级群,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结合本事件,罚站属于变相体罚,拍照发群公开示众属于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均明确违反法律规定。老师虽出于教育目的,但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需承担行政责任,学校也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3、小川跳楼受伤,学校和老师需对该损害结果担责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人身损害,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需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 结合本事件,老师的违规惩戒、学校的请假监管与情绪干预疏漏,与小川的极端行为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小川自身虽有一定过错,但不影响学校和老师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素材:齐鲁晚报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