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花了14.4万经拍下一辆2023年的宝马320,没想到车子到手后,还没等顺利过户,半夜的时候车子突然就不见了,男子查监控发现,是4个陌生人将自己的车子拖走了,男子无奈报了警,目前,警方还在侦查中。 信息来源:重庆天天630 事情发生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地区。 黄先生是“重庆淘爱车”二手车行的老板,今年10月底,他在法院诉讼资产网站一眼相中这台2023年白色宝马320,觉得14.4万的价格真是捡到宝,打算过户后直接卖个好价钱。 11月11号,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判这车归他所有。 第三天,他就雇了板车,用裁定书把没钥匙的宝马拖回自己地下一层的停车场。 接下来十来天,黄先生一边往4S店配钥匙,一边跑车管所,先补领行驶证、再搞解押。 12月13日那天,他终于办完了这两步,准备等着申领免检标志、处理违章、最后过户。 可车管所人多窗口慢,忙到下班也没来得及,黄先生只好把车开回车行,打算周一一早再来。 没想到,当天晚上12点多,他回去一看,宝马不见了! 他心里就咯噔一下,大半夜在停车场转悠好几圈,也找不到半点车影。 赶紧调监控,结果一看:皮卡车头都没牌,四个人下车,几分钟就把宝马拖上架直接开溜。 监控还显示,这辆车后来沿渝航大道往弹子石方向跑,之后就消失在镜头里。 黄先生气得不行,第一时间就报警,说自己拿着法院的“准买证”,车明明是他合法所有,谁知还没过户就给偷走了。 他第一个反应是:原车主肯定有债务,背后叫人来取车。 可原车主和法院都说一点儿外债都没有,这事跟他们无关。 法律上讲,从执行裁定书下来的那一刻起,这车的所有权就转给了黄先生,不用等你办完那些后续手续。 别人非但私自拖走,还是价值14.4万,已经达到盗窃罪里“数额较大”的标准:人家这是明摆着盗窃。 要是真是原车主在背后指使,那他就得背主谋责任;要是那四个“搬车”的真没想过私吞,只当帮忙,那他们可能就没刑事故意。 现在警方已经调取了沿途监控,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辆宝马就这么消失了,能不能找回来,还得看警方后续侦查。 碰到法拍车没跑完手续就放在自己地盘,大家也都擦亮眼:保管不当,哪怕你手里有法院裁定,也有可能被人“搬”走。 最后,希望警方调查快点出结果,早点抓到偷车的人,给黄先生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