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12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省失业保险金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核定和上调,我市三类区域都有明确涨幅,最高每月多拿216元。
其中,一类区域为南昌市本级、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南昌经开区、南昌高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800元调整至每月2016元。二类区域为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南昌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683元调整至每月1881元。三类区域为进贤县、安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月1566元调整至每月1755元。新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12月的失业金按新标准发放至社保卡。(洪观新闻记者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