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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时,你的财产是你的,死后,遗产充公,想给自己买个墓地都难。 上海一位蒋女士

活着时,你的财产是你的,死后,遗产充公,想给自己买个墓地都难。 上海一位蒋女士,46岁,突发脑溢血死亡,因为父母早逝,自己无婚,没有子女。她的一个远房表亲想用她的遗产给她买块墓地,得到回答竟然是“不可以”。 因为,蒋女士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她的遗产会被国家民政部门收回。 这令这位远房表亲吴先生很是为难。因为蒋女士突发疾病的时候,被同事送到医院,医院要给蒋女士动手术时,需要亲属签字。于是,蒋女士就联系了自己唯一的远亲吴先生。 吴先生与蒋女士的关系,蒋女士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孩子,平时不怎么联系,也就是一年聚餐一次。 蒋女士在自己需要亲人签字的时候,联系吴先生帮助忙。吴先生与其单位同事多次垫付手术费几万元钱,为她进行手术。 虽然,最后蒋女士没能好转。作为亲戚,吴先生想最后为她办个追思会,买个墓地安葬。但是按照我国的继承法,却不能。很遗憾! 作为区民政部门说,像蒋女士这样的情况是头一个,怎么处理没有案例。如果有民政部门做,就是给她海葬,遗产由政部门收回。 如果有亲人给她处理后事,可以申请费用支出,支出的合理度,要经法院审理决定。大家认同这么做吗?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