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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慧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转自:内蒙古日报

根据内蒙古慧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慧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以下事项:

内蒙古慧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债权资产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慧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债权转让事实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债务继承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

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权资产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

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昌盛佳苑5号商铺2楼

联系人:王经理

附:债权资产清单

内蒙古慧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乌兰察布大中铜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债权资产清单

贷款本金金额

170,000,000.00

币种

人民币

债务人

乌兰察布市白乃庙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

乌兰察布市白乃庙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冠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港瑞投资有限公司、梅平、梅伟

担保合同号

[81100620130001240]《最高额抵押合同》、[8110052020130000860]《最高额保证合同》、

[81100720130000100]《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四国土资字押[2013]字第1933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四国土资字押[2013]字第193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四国土资字押[2013]字第19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四国土资字押[2013]字第1936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81100520130000862]《最高额保证合同》

借款合同号

[81010420130000068]《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81010420140000007]《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5010420130000190]《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501042013000020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5010420140000054]《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15010420140000065]《固定资产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