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25,简称“华发股份”)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为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8.377亿元,变更用于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变更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仅为原有项目间的资金调整,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变更概况:8.377亿元流向绍兴项目
公告显示,华发股份于2023年10月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0.4237亿元,原计划用于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9亿元)、南京燕子矶G82项目(11.4237亿元)、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15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进度达81.41%,剩余资金9.485亿元(含利息,其中7亿元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资金变更具体涉及三部分: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预计未来无需使用的募集资金3.4585亿元,南京燕子矶G82项目预计未来无需使用的募集资金4.8051亿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1135.89万元,三者合计8.377亿元,全部调整至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变更原因:郑州、南京项目收尾绍兴项目仍需资金
公告指出,资金变更主要因郑州、南京两项目开发进度超预期,后续资金需求下降。截至2025年12月,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60.81%,南京燕子矶G82项目投入进度48.84%,两项目均已接近收尾阶段。经测算,郑州项目后续仅需投入685.50万元,南京项目需投入1.0394亿元,合计剩余8.2636亿元募集资金暂无使用计划。
与之相对,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原计划投入的15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但项目整体仍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未来存在较大资金需求。公司表示,本次变更旨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绍兴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等均与原预案一致。
募集资金变更前后明细(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金额
变更后拟投入金额
变更金额(+/-)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
9.00
5.5415
-3.4585
南京燕子矶G82项目
11.4237
6.6186
-4.8051
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15.00
23.3772
+8.377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
15.00
0
专项意见: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均表支持
华发股份12月15日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变更议案,审计委员会及董事局均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保荐机构亦出具意见,认为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则。
根据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市场分析认为,本次资金调整有助于华发股份集中资源推进重点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作为投资规模近191亿元的大型项目,后续资金注入或加速其开发进度,对公司中长期业绩形成支撑。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表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