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九江昆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德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福股权”)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公告显示,上述股东原计划减持不超过945.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但截至计划期限届满,实际未减持公司任何股份。
减持计划回顾:原拟减持不超总股本1.5%
公告披露,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根据该公告,富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德福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0,867,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8%。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54,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实际减持结果:期限届满未实施任何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富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德福股权在计划期间内未实施任何股份减持行为。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富和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4,180,737
3.84
24,180,737
3.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80,737
3.84
24,180,737
3.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德福股权
合计持有股份
16,687,224
2.65
16,687,224
2.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87,224
2.65
16,687,224
2.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公告其他重要说明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同时,富和集团及德福股权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股份事项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公告还强调,富和集团及德福股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示,备查文件包括富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德福股权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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