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5日讯(记者陈捷通讯员同法)辛苦工作大半辈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李阿姨,本满心期待退休生活,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遭遇“晴天霹雳”——因社保断档无法正常领取退休金。近日,同安区人民法院新民人民法庭仅用20天便促成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让李阿姨的退休待遇得以顺利实现,该案还在今年厦门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例评选中荣获“萤火守护奖”。
经查,李阿姨2014年2月8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就职于A公司任业务员,但该公司未为其缴纳此期间社保,导致社保断档。为顺利办理退休,李阿姨需先确认该时间段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遂向厦门市同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却因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认定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而不予受理。
无奈之下,李阿姨向同安法院起诉,诉求确认上述期间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提交了银行流水、工作物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法庭审理后发现,李阿姨的核心诉求是通过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进而享受退休待遇。而同安法院与税务机关建立的社保补缴会商机制,恰好为该案化解提供了路径——法院出具的劳动关系确认法律文书,可作为社保补缴依据。
考虑到李阿姨急于办理退休手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社保机构协调,了解到若双方能就劳动关系达成一致,再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可缩短社保补缴流程。随后,承办团队联系A公司,该公司对李阿姨的就职情况未予否认,但因离职时间久配合意愿不足。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公司法定义务,最终促使A公司接纳意见,同意确认劳动关系并按缴费比例补缴社保。
为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承办团队组建微信群,吸纳李阿姨及A公司人事、财务人员,实时督促相关事宜。在各方配合下,A公司如期为李阿姨补办社保登记并补缴了相应社保。得知社保补缴成功后,李阿姨通过微信向承办团队表达感谢,言语中满是对退休生活的期待与满足。
从立案到结案仅20天,该案不仅高效保障了李阿姨的退休待遇,也最大程度降低了对A公司的负面影响。当法院文书化作老人手中的养老金,这份“老有所依”的守护,既保障了晚年生活的体面,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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