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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最快女护士”张水华作出处分,主要依据两条: 1. 违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最快女护士”张水华作出处分,主要依据两条: 1. 违规兼职取酬 张水华与运动品牌 361° 签约代言并领取报酬,却未按医院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构成“未经审批在外兼职领取报酬”。 2. 以虚假理由获取调休 为赴湖北宜昌参加马拉松,她以不实事由申请调休,导致科室临时调整排班、增加同事替班负担,被认定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医院据此给予她 6 个月警告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评优。处分决定 11 月中旬已作出,12 月 9 日内部文件被拍照上网,院方表示“正在调查泄露原因”。 事件曝光后舆论两极: - 理解者认为,护士工作强度高、调休难,若制度更弹性或可避免撒谎;业余参赛还能为医院带来正面宣传。 - 批评者指出,频繁参赛让同事替班、排班紊乱,事业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对其他员工不公平。 法律与管理层面上,律师普遍认可院方处分:事业单位人员兼职需审批,隐瞒请假事由违反聘用合同与职业道德,警告已属相对轻罚。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则建议医院“换角度”用人,让张水华转岗工会或健康促进岗位,把跑步特长转化为医院品牌与健康科普资源。 对此,你怎么看?! 护士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