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合作”等于不存在劳动关系?广东12348热线助主播维权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自2015年12月正式运行以来,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广东12348热线”)已累计3652天无休地为群众提供7×24小时法律服务超1400万次,服务满意度高达99.4%。小文的经历正是广东12348热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为群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缩影。

案例情况

2025年初,小文入职某文化传播公司担任带货主播。在工作中,她按照公司排班表准时完成直播任务,公司按月向其发放相应报酬。然而,小文自入职以来仅与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一直未为她缴纳社会保险。

近期,因直播账号的使用和管理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公司不仅开始延发小文的报酬,而且在小文要求按时发薪和补缴社保时,还矢口否认与她存在劳动关系。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文致电12348热线求助希望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以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小文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直播工作(且该工作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公司定期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双方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不因公司单方主张“合作”或仅签订《合作协议》而改变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小文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小文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她应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载有工作安排的工作群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同事证言等。

服务跟进

在律师的耐心指引下,小文逐步厘清了维权路径。11月19日,小文再次来电表示,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最终确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小文胜诉,公司需要依法向她支付赔偿。事后,小文还专门向接线林律师赠送锦旗,同时对广东12348热线提供的细致、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温馨提示

随着平台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用工形态日益灵活,也对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挑战。在此提醒:新业态劳动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辨别“合作”与“劳动”关系的实质区别,避免签署权责模糊的合同。用人单位应以诚信为本,依法用工,切勿企图以“合作”之名行“用工”之实,规避法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通讯员:粤司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