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黄州区检察院召开出庭支持公诉能力提升交流学习会,深入学习研讨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经验,持续推动刑事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与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志红主持,院党组成员乔何、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艳芳及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领学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总结文件精神,该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全省优秀公诉人吴柳昀分享了参与全省异地庭审评议活动的心得体会。会议结合总结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分析自身短板弱项,围绕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为后续出庭支持公诉提质增效提供支撑。
“总结会中提到的许多问题我也有,出庭前要特别熟悉案情,提前考虑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预案。”
“庭审过程中,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灵活应对,不能照搬照套。”
“举证要详略得当,要善于使用新的科技手段来辅助举证,让举证更加直观。”
“庭审结束后要多复盘,总结经验和问题,避免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
参会人员围绕出庭经历和自身办案实践逐一发言,开展深入的自我剖析与交流,在总结中找差距,在反思中明方向,在如何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上进一步凝聚了共识,达到了“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的实际效果。
会议认为,一是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出庭支持公诉是刑事检察履职的“看家本领”,直接关乎庭审指控效果与司法公信力,是落实高质效履职要求的关键环节,必须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巩固、深化践行。二是要着力提升审查报告质量。要将“三个善于”深度融入报告撰写全过程,强化证据的精细化审查与分析,全面厘清案件法律适用争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以扎实、规范的审查报告为庭前准备与庭审指控提供坚实支撑。三是要全面加强庭审预案与应对。开庭前需深入熟悉案情与证据,精心制作“三纲一书”;庭审中应围绕焦点依法有效开展讯问、举证质证及公诉意见发表。针对被告人翻供、证据突袭等突发情况,需提前研判风险、制定预案,做到立足事实与法律,沉着理性、有据有节地予以回应,确保庭审主动、指控有力。
供稿丨普通犯罪检察部
文丨梅港前
编丨宋俊刘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