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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患精神分裂杀害老人与保姆!家属质疑:他收电费时很“正常”?

邻居患精神分裂杀害老人与保姆!家属质疑:他收电费时很“正常”? 清晨,陕西咸阳一小区内发生惨案。92岁的老人和70多岁的住家保姆在家中遇害,行凶者是50多岁的邻居边某轩。受害者家属回忆,保姆清晨开门时突遭袭击,耳背的老人则在睡梦中被砍伤,两人最终不幸当场死亡。 惨案背后,是“精神病”与“刑事责任”的激烈碰撞。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边某轩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病发期,被评定为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这意味着,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他“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专家指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法院量刑时会结合其精神障碍程度、作案手段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罚,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然而,这一结论令受害者家属难以接受。家属质疑,边某轩平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甚至能负责在楼里抄电表、收电费。这种“正常”印象与“病发期”的鉴定结果形成了巨大反差,也反映了许多公众的共同困惑。 “精神病”绝非“免罪金牌”。 法律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认定有着严格标准,必须同时符合医学(患有精神病)和法学(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两大条件。只有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才不负刑事责任。近年来,多起精神病人犯罪被重判的案例表明,“精神病=免罪金牌”的刻板印象正在被打破。 这起悲剧再次警示,对于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个体,家庭监护与社会监管的责任至关重要。如何织密公共安全网,避免类似悲剧重演,是案件之外更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