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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白天辉拿了钱都干了些啥? 白天辉出生于1968年10月,家庭条件普通,父亲

贪官白天辉拿了钱都干了些啥? 白天辉出生于1968年10月,家庭条件普通,父亲从事小学教育,母亲负责农村家务。他从小在简陋环境中成长,接受基础教育。进入东北财经大学后,他系统学习财经专业知识,接触到投资管理和资产运作等内容。毕业后,他进入金融系统,从基层职位起步,逐步积累经验。2014年,他升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这个职位让他负责境外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他利用职权处理多项跨境交易,为特定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这些行为源于他跟随上级指示,推动短期业绩突出的项目,而忽略长期风险。 白天辉在2014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这些资金主要通过现金、房产和股权等方式流入。他推动多项高风险项目,只注重短期规模扩张,导致公司承担不必要损失。他是原华融公司董事长赖小民的得力助手,按照赖小民要求操作多项业务。赖小民追求业绩数字,他则执行具体方案,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具体案情显示,2016年白天辉在处置香港某上市公司不良债权时,故意抬高评估价格,让地产商以低成本获得价值约50亿元的资产。作为回报,他收受价值2.4亿元的香港半山豪宅。这笔交易直接造成国有资产低价流出。他经手的27个境外项目中,每个都涉及利益输送,平均每笔交易提取13.7%的好处费。这些费用通过隐蔽渠道转移,避免直接暴露。他建立17家离岸公司,将资金转入开曼群岛信托账户。这种洗钱方式复杂,旨在规避监管追踪。他使用“普洱茶”作为暗语,在记录本上标注“收到5件普洱茶”,实际对应5000万元现金交付。 白天辉的腐败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超过40亿元。这些损失主要源于高风险项目推进和资产低价处置。公司资金本应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却被用于满足私人需求。他在香港工作期间,频繁出入私人会所,消耗部分非法收入于奢侈生活。这些开支包括房产购置和高端消费,没有用于正当投资或公益活动。他的行为扭曲金融市场公平,影响境外投资环境。相关项目多涉及房地产和矿产领域,他调整融资条件,帮助特定方获得优势。整个过程显示,他将专业知识用于敛财,而非企业发展。 2019年1月,检察机关对白天辉实施逮捕。他在调查中揭露他人重大犯罪事实,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表现。尽管如此,法院认定其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天辉提起上诉,2025年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裁定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批准死刑。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执行前,他与近亲属会见,但这无法改变判决结果。 白天辉案暴露金融领域贪腐问题严重性。高管利用跨境平台进行利益交换,单笔金额巨大,远超一般案件。11.08亿元赃款相当于一些区县年度财政收入,凸显腐败对公共资源的侵蚀。他的行为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损害国有企业信誉。反腐工作强调从严惩处,即使有立功表现,也未从轻处理。这体现了法律平等原则,对职务犯罪零容忍。类似案件警示从业者,守住底线至关重要。贫寒出身并非贪腐借口,关键在于个人选择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