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三鹿”董事长田文华因毒害几十万中国婴儿被判处无期,如今,她却因“表现良好”获三次减刑,即将出狱。 这个消息出来后,很多人心里都不是滋味,毕竟那些受害孩子和他们的家庭,还在承受着十多年前那场灾难留下的伤痛。 法律上的减刑程序或许没问题,但从情感上来说,这样的结果确实很难让公众接受。 田文华的人生轨迹说起来也挺让人唏嘘的。 本来想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从河北贫困山村的姑娘一步步走到乳业巨头的位置,这中间付出的辛苦应该不少。 但后来发现,她在带领三鹿扩张的过程中,为了追求销量和利润,采用了奶源外包的模式,把质量管理的风险也一并外包了出去。 这种模式在当时的乳业扩张潮中很常见,伊利、蒙牛也都用过类似的方法,只是三鹿最终没能把控住其中的风险。 三鹿曾经也是有过辉煌时刻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研发的“母乳化奶粉”解决了蛋白质配比的难题,还拿了国家科技进步奖,连续十五年都是全国销量冠军。 那时候走在街上,经常能看到三鹿的广告牌,超市货架上它的产品也总是摆在显眼位置。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个看似稳固的乳业帝国,会因为三聚氰胺彻底崩塌。 当时检测蛋白质用的凯氏定氮法只能测氮含量,一些奶贩就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提高数值,这种行业潜规则早就存在,可三鹿却一直没有建立有效的检测机制。 2007年就有医院发现婴儿喝三鹿奶粉出现肾结石的情况,家长也去反映过问题。 本来想早点解决可能就不会有后来那么严重的后果,但三鹿选择了用钱封口,和家长签保密协议。 到了2008年奥运会期间,田文华在高管会议上提出先维稳,等奥运会结束后再处理,这个决定让问题奶粉又多卖了一个月,新增了一万多名受害者。 对比强生公司在类似危机中的处理方式,三鹿的拖延真是把小问题拖成了大灾难,最终导致29.4万儿童泌尿系统受损,企业也跟着破产。 田文华的三次减刑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2011年第一次减到19年,2014年和2016年又各减了一次,按照这个时间算下来,她在监狱里待的时间其实并不长。 法律上确实有关于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只要认罪悔罪、遵守监规就能申请,但公众在意的是,像这样造成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罪犯,减刑的门槛是不是应该更高一些。 毕竟那些受害的孩子,很多人现在还需要定期检查肾功能,他们的人生轨迹已经被彻底改变了,而始作俑者却能因为“表现良好”提前出狱,这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心里不平衡。 三鹿事件之后,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实严了很多。 2009年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后来又加入了终身禁业的条款,乳制品企业也都装上了电子追溯系统,现在买牛奶扫码就能看到奶源信息。 行业自建牧场的比例也从原来的8%提高到了75%,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进步。 但监管再严也不如企业自己守住底线重要,如果只想着赚钱而不管消费者的死活,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被钻空子。 如此看来,田文华的减刑不光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公众情感和社会信任的问题。 法律程序或许没问题,但公众希望看到的是,那些伤害了无数家庭的人能真正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不是轻易就能获得宽恕。 三鹿事件已经过去十五年了,但它留下的教训永远不该被忘记,食品安全的底线碰不得,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不是说说而已。 只有让违法者付出足够大的代价,才能让更多人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样类似的悲剧才不会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