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个事儿,一家电商公司发了加班通报表扬红名单,榜一员工加班近160小时,平均下班时间23:12。公司号召大家学习,可这哪是表扬,分明是“内卷”催生剂。 在咱中国,这种拼命工作的员工可能被视为优秀,甚至有机会拿劳动模范称号。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和外国说的“内卷”没啥区别。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超36小时,这公司员工远超法定上限4倍有余,还说自愿加班没加班费。这种“内卷”一旦盛行,大家都被裹挟着过度工作,最后可能所有人都累得没“饭”吃,这风气真得刹一刹! 加班劳动法 加班精神 加班好处 硬性加班 企业强制加班 加班权益 加班新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