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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宠物投毒案宣判!65岁老人毒杀9条狗获刑4年,主人辞职追凶3年:赢了官司

北京首例宠物投毒案宣判!65岁老人毒杀9条狗获刑4年,主人辞职追凶3年:赢了官司,输了全世界 12月11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终于迎来宣判,65岁的被告人张某某因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剧毒物质,导致9条宠物犬死亡、2条重伤,最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面对判决结果,张某某当庭提出上诉。而这起案件背后,受害犬主李女士为给陪伴13年的爱犬讨回公道,辞职追凶整整3年,哪怕等来胜诉判决,却直言“对我而言全是输,狗狗再也回不来了”,戳中无数养宠人的泪点,也引发全网对投毒行为、养宠矛盾的激烈讨论。 2022年9月14日,对李女士来说是毕生难忘的痛苦日子。当天上午,家人像往常一样带着13岁的西高地犬Papi出门遛弯,全程牵绳、遵守养宠规矩,可中午时分,李女士突然接到家里电话,说Papi突发异常,不停抽搐、尖叫,还出现吐血、大小便失禁的症状,家人已经紧急送医。正在公司吃午饭的李女士瞬间慌了神,扔下碗筷就往宠物医院赶,她太了解Papi了,这只狗狗向来能忍痛,打针吃药都从不吭声,如今疼到惨叫,肯定是遭遇了意外。 到了医院后,医生初步判断Papi是中毒,随后的抢救过程更是让李女士心如刀绞。中毒的Papi痛苦不堪,身体不停抽搐,医生只能先打镇静剂做血透,可药效一过,抽搐症状再次发作,舌头彻底发黑,不受控制地顶着上颚无法呼吸,只能靠插管维持供氧。从中午到晚上,医护人员拼尽全力抢救,李女士就守在旁边,眼睁睁看着心电图从微弱波动变成一条直线,陪伴自己13年的“家人”终究没能挺过来。 抱着Papi的尸体回到小区,李女士才发现,当天出事的不止自家狗狗,小区里不少居民的宠物都出现了中毒症状,大家聚集在院子里议论纷纷,满是恐慌。经统计,当天共有11只宠物犬受害,其中9只抢救无效死亡,2只侥幸存活却留下了永久性损伤,还有几只流浪猫也没能幸免。更让人担忧的是,小区是孩子日常活动的核心区域,投毒的毒物万一被孩子误食或接触,后果不堪设想,家长们也纷纷提心吊胆,生怕意外降临到孩子身上。 悲痛之余,李女士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同时和其他10位受害犬主组建了维权微信群,大家抱团取暖,一起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为了能全身心追查凶手、讨回公道,李女士毅然辞掉了工作,这一追就是3年。经查,投毒者是同小区65岁的居民张某某,他的作案方式极其恶劣:用国家早已明令禁产禁用的剧毒物质氟乙酸钠浸泡鸡脖,随后随意扔在小区公共区域,而这种毒物毒性极强,宠物只需嗅闻、舔舐就能中毒身亡,人口服后死亡率更是极高,还存在二次毒性,危害极大。 可面对警方调查和受害犬主的质问,张某某的态度却毫无悔意,不仅承认投毒行为,理由还前后矛盾、语焉不详,一会儿说自己讨厌狗,一会儿又声称“自己也养过狗、很爱狗”,甚至否认犬只死亡是自己投毒导致的,更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正是因为张某某的敷衍态度和拒不认错的行为,11位受害犬主没有一人选择谅解,共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哪怕案件历经九次延审,大家也始终没放弃维权,李女士更是为了索赔提交了自己的抑郁、焦虑诊断报告——3年追凶路,她不仅耗光了精力,精神也受到了严重打击。 很多网友疑惑,张某某针对的是宠物狗,为啥最终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4年,而非“故意毁坏财物罪”?其实这里面藏着关键的法律逻辑,不是看“伤害对象是狗”,而是看“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根据法律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核心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等物质,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张某某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毒,而公共区域属于不特定人群、动物活动的场所,不管是孩子捡取有毒鸡脖,还是其他人、动物接触毒物,都可能引发致命危险,完全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如今张某某获刑4年,可对李女士和其他受害犬主来说,这份判决终究换不回逝去的宠物。13年的陪伴,狗狗早已不是普通“财物”,而是精神支柱、家庭成员,失去的痛苦难以弥补,3年维权路的付出也无法挽回,难怪李女士会说“对我而言都是输”。这起案件也折射出当下的养宠矛盾,合规养宠是养宠人的本分,而理性维权、不触碰法律底线,是每个人都该遵守的原则,再大的不满,也不能用伤害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解决。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65岁老人投毒杀9条狗判4年合理吗?遇到不文明养宠行为,你会选择怎样的维权方式?你认为该如何完善宠物相关法律,更好地保障养宠人权益、化解养宠矛盾?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