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个 13 岁的小姑娘, 跟妈妈吵了一架,从 26 楼楼顶跳了下去,人当场就没了,她家人 把小区物业告了,要 33 万赔偿,法院最后驳回了。 法院说得明明白白,楼顶有警示标志、护栏完好,保安也及时劝阻报警,物业早尽到了义务。说白了,家属这是想找个“替罪羊”弥补损失,可责任哪能这么乱推? 现在的孩子叛逆期来得猛,跟80前完全不一样,以前孩子不听话,家长老师都敢管,现在老师管得严点,家长先不乐意了。 青春期孩子心智没成熟,做事不计后果,父母哪能一味强势? 教育孩子从来不是“硬碰硬”,恩威并施才管用,多听孩子的想法比说教有用得多。 把悲剧责任甩给别人,不如反思教育方式,毕竟孩子的情绪疏导,才是家长最该上心的事。 你觉得面对叛逆期孩子,家长最该做好哪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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