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发生的这起事件, 真是让人看了痛快! 也让人明白了“有理也要吃亏在眼前”的道理。 这不,地铁上有个女子用包占座,明明有其他空位,男子过去就坐了,没想到被女子扇了一耳光。 谁知男子脾气也不小,马上就扇了回去。两人都没坐成,还都被拘留了。 警方到场后认定双方都存在过错,互殴属于情形相同的打架斗殴行为,各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 看到这里,有人却说男子不应该还手,不应该打回去,这不算正当防卫吗?难道被打了就只能挨着,不能还手吗? 要不然受害者怎么越来越少?坏人做坏事就没有风险吗?必须让好人吃亏,让坏人得意吗? 这就是“有理也要吃亏在眼前”的后果? 你们说我说的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