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男子拒付养老院费用,法院判决警醒千万子女:赡养不是“甩包袱”! 工作忙、压力大,就能成为遗弃老父的理由?江苏南通男子陈某的做法,既寒了亲情,也触了法律红线。 独居老父盼儿照料,陈某却不顾老人哀求,强行将其送进养老院,签下每月2000元的服务合同。可当工资扣除家庭开支后,他竟以“没钱”为由拒绝缴费,与妻子争执后更是彻底失联——不接电话、不探老人、不付分文。养老院尽责照料老人一年多,眼见老人身体日渐衰弱需专人看护,多次联系陈某无果后,无奈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明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不可免除,将老人送养老院不代表“卸责”,服务费用属于赡养必要开支 。最终判决陈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养老服务费、护理费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责令其定期探望老人,履行精神慰藉义务。 赡养父母从不是选择题,而是法定义务,更是为人子女的底线。忙与穷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遗弃老人不仅伤亲情,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涉嫌遗弃罪面临刑事处罚。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变成触犯法律的悔恨!无人赡养的老人 不要拒收儿女钱 父母赡养 素材来源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