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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跃入冰渠!宁夏贺兰村民于伏救出两名溺水儿童

渠水刺骨,大爱暖心!11月22日下午,宁夏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村民于伏不顾个人安危,两度纵身跃入冰冷渠水营救两名溺水儿童,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刻在骨子里的善良本色。

当日14时许,于伏驾驶三轮车前往田间开展冬灌作业,行至汉延渠渠边时,看见渠水中有手脚晃动,随即高声询问。急促的“救命”声瞬间传来,他当即意识到有儿童不慎落水,生命危在旦夕。

危急关头,于伏立即沿渠边折返寻找长棍等救援工具,同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求助。经寻找,周边无任何可用救援器材,渠中儿童的呼救声越来越微弱,生命岌岌可危。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且汉延渠渠宽水深,水流湍急,水温冰冷刺骨,一旦溺水生还概率极低的情况下,仍然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决定下水救人。

他迅速脱下厚重衣物,迎着刺骨寒意纵身跃入渠中。刚入水便被湍急的水流冲离6米有余,万幸在挣扎中抓住渠壁沥青收缩缝才稳住身形。当第一名溺水儿童(约13岁)被水流冲到身边时,于伏拼尽全力一把抓住孩子,咬牙向岸边拖拽,成功将其救上岸。来不及喘息,他立即清理孩子口中的积水和杂物,此时孩子哭喊着“我的弟弟也掉到水里了!”

得知还有一名儿童落水,于伏不顾浑身湿透、寒意刺骨,立即沿渠岸向下狂奔寻找。

行至150米处,于伏发现第二名溺水儿童(约8岁)面朝水面漂浮在渠水中央,已失去意识。他没有丝毫迟疑,他再次跳入冰冷的渠水,借助渠中杂草固定身形,缓缓靠近后将孩子紧紧抱在怀中,奋力向岸边挪动,成功将第二名孩子救上岸。

上岸后,于伏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严格按照医护人员的电话指导,为失去意识的孩子开展心肺复苏,争分夺秒为后续治疗赢得宝贵时间。最终,两名溺水儿童均被及时送医救治,其中第一名获救儿童已脱离生命危险。

当被问及救人初衷时,于伏说:“当时没想那么多,既然遇到了有人溺水,那就得救。”

据了解,这不是于伏第一次救人。

时间回到2000年4月,宁夏美洁公司(原贺兰县造纸厂)南原料场遭人纵火,烧毁芦苇4000余吨,直接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4月2日,于伏在回家途中,撞见有人正在向北原料场墙内投掷火把——那里储柴量是南原料厂的三倍,一旦点燃,不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更会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急时刻,于伏毫不犹豫放下自行车,快步追上纵火犯,与之展开搏斗,最终挥拳制服对方并扭送至柴场值班室。随后,他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赴纵火点,发现部分芦苇已被引燃,便带头手拍脚踩奋力扑救,成功扑灭明火,有效遏制了灾难扩大。

公安人员赶到后,依据于伏提供的关键线索,成功破获两起重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这次英勇行为,2001年10月,于伏被中宣部、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联合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