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消息: 收到网民咨询“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将12年奔驰外观变更为22年奔驰外观,能否取得改装备案通过,如果备案通过以后是否正常年检。”的问题,官方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第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经办人:盛皇勇电话:84110096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2025年7月21日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