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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一女护士称自己得了肺癌,向医院请1个月病假,谁知遭到了拒绝,还被批评指

江西宜春,一女护士称自己得了肺癌,向医院请1个月病假,谁知遭到了拒绝,还被批评指责了一顿,并要求改为请1个月事假。卫健委介入调查后发现,女护士在体检时被发现有肺部疾病,于是向医院请了1个月病假。后女护士去复查时,门诊出具了14天的病假证明书,而女护士以此要求再请1个月病假,但医院按照规定,只能给女护士1个月的事假,这引起了女护士的不满。(来源:晨视频) 据悉,陈女士是当地中医院的一位ICU护士,已经入职5年了。今年职工体检时,陈女士被查出了有肺部疾病,有癌变现象。为此,陈女士向医院请了1个月的病假去上海诊疗。 在病假结束后,陈女士又去上海复查了一下,医生给陈女士出具了14天的门诊疾病证明。也就是说,陈女士凭借证明可以再请14天病假。 陈女士认为科室内的工作十分辛苦,上两个月的白班后就要上1个月的夜班,而自己的身体目前无法承受这样强度的工作,所以陈女士就向医院再请了1个月的病假,但遭到了拒绝。 医院表示按照请假制度规定,陈女士只能请1个月的事假,不能再请病假了。同时科室主任也对陈女士这样请假的行为予以了批评指责。 陈女士感到委屈极了,自己生了那么大的病,居然连请一个月的病假都不给,她认为医院太没人性了。然而医院对此回应称,请假制度就是这样的。 事后,陈女士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了相关视频,谁知医院相关领导竟深夜上门“拜访”,要求删除视频。 有网友表示,人家患了肺癌,心理压力本来就大,你还不给请病假,这是什么道理?这种医院不待也罢。 但也有网友表示,既然医生都开了14天的病假,为何要请1个月的?已经在之前请了1个月病假,那工作谁来做? 还有网友提问,工作5年有多少天的病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由此可见,只要陈女士在医院工作满5年以上的,包含5年,就可以享有6个月的医疗期。 其中,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因此,医院以自己制定的病假请假制度来约束陈女士,剥夺了陈女士享有医疗期的待遇资格,这显然是违法的。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陈女士请了半年的病假,医院也不得随意解除与陈女士的劳动关系。 如果陈女士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但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视情况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目前,经过卫健委对医院相关领导的批评,陈女士与医院已经达成了和解。

评论列表

老丁
老丁 9
2025-12-08 22:56
先让她看病吧!如果病情严重,最好调整一下工作岗位,毕竟ICU太累了,有比较严重疾病的人最好不要那么辛苦。
流星无殇
流星无殇 6
2025-12-09 00:28
院领导是把医护当耗材使用的,这么重的病多批几天假都不准
流水
流水 4
2025-12-09 00:05
肺部病变可以2个月的病假,只能说牛逼[捂脸哭]
血色冰封
血色冰封 3
2025-12-09 00:28
病假为全额工资,医疗期只有60%工资
DC_cap
DC_cap 3
2025-12-08 23:12
医院为啥不批 主要是招的人少了 医患比差太大了 少一个人 科室很难接着转
123
123 3
2025-12-09 03:23
在医院上班很辛苦的,而且天天都需要加班还没有加班费,好像医生没有全天休息日的
无名
无名
2025-12-09 03:33
有癌变现象,是不是确诊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