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利川:[喜报]利川检察一案例入选湖北公益诉讼检察10年典型案例

11月28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北公益诉讼检察10年20大典型案例相关情况。其中,利川市检察院诉吴某安、赵某国、黄某宽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典型案例。

吴某安三人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死因不明的牛肉制品,被法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牛肉销售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并在市级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

该案是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法院判决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提起诉讼,并提出在当地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该案是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办案的优秀范例,同时,加强了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和对行为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一并追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