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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男子给出生2天的儿子办理出生证明,医院工作人员盖章后,男子接过来一看,

江西新余,男子给出生2天的儿子办理出生证明,医院工作人员盖章后,男子接过来一看,发现盖的章并不是出生证明,竟然是死亡证明。男子无法接受,随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网友:这里可是医院,连什么公章都分不清楚,怎么给病人服务?(来源:新京报) 新生命的诞生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可江西新余的黄先生,看着那张盖章的出生证明,心里就一阵膈应。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怀胎十月,一朝分娩,12月3日,黄先生的妻子在医院顺利产下一位健康的男婴,作为父亲的黄先生当看到一脸疲惫的妻子从产房里被推出来的时候,内心里既是感激又是感动,他在心里默默的决定,以后一定要好好的对待妻儿。 在医院里待了两天之后,无论是妻子还是宝贝儿子恢复的都很快。尤其是那个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身上的皮肤粉粉嫩嫩的,谁见了谁都忍不住夸赞一声很可爱。 根据当地的规定,出生之后需要尽快办理出生证明。 为了方便办理医院有专门的办理窗口。 12月5日,黄先生带着相关的证明,来到办理窗口办理,当他把证明递到工作人员手里的时候,内心依旧难掩激动。 可工作人员的表现却十分的淡定,他随意扫了一眼相关的证明之后,便从桌子里拿出一个公章,看也不看直接盖了上去。 从工作人员手里拿过出生证明,黄先生便开始核对信息,他知道这份证明的重要性,一旦有一些错误的话,将来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结果刚拿到手里,黄先生便发现了不对劲。 出生证明应该是红色的公章,可是他手里的出生证明却盖着灰色的公章,上面赫然写着死亡证明。 难以接受的黄先生当场质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到之后脸色突变,表示自己一时没看清,准备重新给黄先生办理。 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明明是两个公章,无论是形状和颜色,都有明显的区别,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工作竟然还能出错证明医院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同时也证明工作人员对待这份工作极其的不负责任。 更让黄先生难以接受的是,自己健健康康的孩子竟然被盖上了死亡证明,这种事情落在谁身上谁也无法接受。 于是,黄先生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有关部门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责成设施医院立即整改,稳妥处置。 好在医院也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一时间,向黄先生道歉,并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目前双方已达成了和解。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医院因重大过失在具有人身意义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错盖死亡公章,给新生儿父母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父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医院还需承担重新办理证明、赔偿因证件无效产生的交通、误工等实际损失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