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商品房标配的空气能热水器一次未使用就出现加热慢,噪音大,甚至出不了热水。

萧山区衙前镇春境前潮小区的大批业主遭遇了维权难的问题。
开发商回应,只修不换,再沟通时电话不接,微信拉黑。

网上查不到
开发商只修不换
近日都市快报报道了《“我已经二十多天没用过家里的热水了!”杭州一精装新楼盘,空气能热水器坏了一大片,开发商说只修不换,业主很无语》,今年十月份业主钱先生搬进春境前潮,只用了两天的热水器就出现了问题,前后修了两次都没解决,只能自己烧水或开个钟点房洗澡。维修师傅告诉他,该款热水器没有新的配件,只能从旧机器中拆解配件使用,但不保证还会出问题。事实上该业主只使用了一天就又出现了问题,热水供不上。上门维修师傅说,今天要修十五家,都是这个小区,名单上有人已有5次维修记录,最少的也有2次。

春境前潮今年7月份开始入住,据物业经理回应,小区共有200来户,目前入住有20来户,有多名业主反馈自己家的空气能热水器出现问题,物业目前只能上报房修进行维修。
宗先生也是业主,比钱先生更早搬进来,但目前已搬离小区。“没有热水怎么住?”宗先生家的热水器也是在住进来后使用两天出现问题。“前后修了四次,还是会不断出现问题。现在已经不想修了,只要个说法,要么换别的品牌,要么退钱我们自己买。”
为此宗先生建了一个维权群,共参与进来108位业主,出现热水器问题的有超50位。宗先生说:“还有很多业主没住进来,暂未发现热水器的问题,不能说百分百有问题,但我相信百分之九十热水器是有问题的。”

网友质疑是“样子货”
春境前潮使用的热水器品牌为广东产“格美粤”,记者在网络购物平台并未查到该款热水器。
报道发出后,有网友热议:
“我们装修时候都撤了那个开发商送的,开发商集体会收走,然后装到其他地方,本身很少选择用,开发商都是装一下。”
“空气能早几年大批回迁房分配时送的,然后我们都直接卖了,有可能又流通到这里了。”
“我们小区就是回迁房送的空气能热水器,但是是美的的,好几年了用到现在一直很好,包括装在出租房的。新闻里这个听都没听说过,所以不是空气能热水器不好,而是这个牌子的东西质量差。”
“这样的产品,我们安置房交房时,每户一台,分到房子,每户都拆了当废料卖了,真该查一下,为什么?”
“空气能热水器就是常青演员,很多新房交付后马上就拆了,回收后安装到另一个待交付小区。”
“这种都是回收空气能吧!我们安置小区!大家都不用都自己拆了有专门来回收的买500元一只!自己重新换过的、都是开发商赚钱的项目。”
“一套空气能,安装——回收——安装——回收.....,老百姓都不要的东西,我看着我们安置房小区95%以上都已经回收掉了,安装好的也是缺零件不能用的。”
如何维权
律师怎么说?
前天维修师傅再次来到钱先生家,带来一个旧的主机,说是从别的机器上拆下来的,检查中发现控制面板也是坏的。当场钱先生试了一下,噪音的问题还是没解决,水温也一直上不去,在钱先生的强烈要求下,维修师傅从别的地方拆过来一台2023年产的别的牌子的热水器暂时先用上。
维修师傅告诉钱先生,不要拍视频,不要为难他们,这款热水器本身就自带问题,很难撤底维修好。
张女士已经维修过四次,这一次维修后,晚上试用了一下,水温从45度到55度加热足用了一小时,噪音还是依旧,响得跟拖拉机一样。开发商给出了500元的补偿方案,但被大多数业主拒绝。


张女士联合几位业主投诉,开发商给业主的回复是,产品有两年保修期,坏了就上报房修,安排维修师傅上门维修。
维权群中多位业主表示,将收集材料集体起诉。
北京天澜(杭州)律师事务所张翔翔律师: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是衙前镇春镜前潮小区房屋开发建设主体且案涉房屋为精装修交付,热水器作为房开公司统一采购、安装的附属设施,自交付后短期内即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对热水器进行更换,理由如下:
1、相关房屋购买和装修合同,约定业主购买房开公司开发的案涉房屋,该房屋为精装修交付,房开公司应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且小区入住后还不到就有大量业主反映关于热水器的相关问题。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首先,房开公司存在明确的瑕疵履行行为。案涉热水器系房开公司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义务而统一采购、安装的附属设施,其质量直接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实现。现该热水器在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显然不符合“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标准”的合同隐含义务,属于典型的“履行不符合约定”。
4、更换热水器是“合理选择”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且选择不同品牌符合该“合理选择”范畴。根据瑕疵履行的补救原则,受损害方应根据标的性质及损失大小选择最适宜的补救措施。热水器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核心功能为提供热水,现其已无法实现基本使用价值,且经初步排查确认系产品质量问题而非使用不当导致,更换成为恢复其使用功能最直接、合理的方式。而“更换”的核心要义是提供符合质量标准、满足使用需求的替代物,并非局限于原品牌原型号。若原品牌热水器存在批次质量问题、市场口碑差、售后保障不完善或已停产等情形,要求更换同档次其他品牌热水器,更能保障业主的长期使用权益,完全符合“合理选择”的判断标准。
5、房开公司负有法定的质量担保义务。《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开公司作为出卖人,负有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质量担保责任,该责任不受“设备系第三方生产”的影响。即使热水器存在生产厂家责任,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业主仅与房开公司存在直接合同关系,房开公司应先行承担违约责任后,再向设备厂家追偿,而非将责任直接推诿给第三方。